• 2024-12-18
    引言 合同撤销、合同无效之诉均是在合同法律效力存在瑕疵时,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合同无效之诉侧重于合同本身违法性,而合同撤销之诉则侧重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在实践中,应结合合同性质、违法程度及当事人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选择适用。本文拟通过对该两种路径探讨,为选择适用何种路径救济权利提供解决思路。   一 合同撤销之诉的法理基础   (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 合同撤销权又称契约撤销权,是指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撤销权人可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这种撤销权适用于可撤销合同,即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并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 (二)合同撤销权的内涵 契约撤销权源于罗马法,后经过大陆法系国家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了现今的撤销权制度。在我国,合同撤销权的规定体现了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尊重,同时强调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在具体操作中,法院会严格审查撤销权的行使是否符合法定要件,避免滥用撤销权导致交易安全受损。 (...
  • 2024-12-06
    引言   借款或合同交易中,债务人为了促使交易成功,提高债权人对债务的信心,可能会找到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共同对某项债务或某种义务的履行承担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怠于行权,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会被依法免除。本文旨在探讨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进行签字或盖章是否具有效力。     一 保证合同的特征 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保证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利益。保证期间制度的设立则是为了降低保证人的风险,实现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平衡,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保证期间对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一种安全保障,确保债务得到及时全部履行,基于此债务人也能快速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对于保证人来说,仅在这个期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怠于行权,那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被依法免除。   二 保证期间的具体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 2024-11-28
        劳动就业市场中经常可见“男性优先”等影响女性就业的隐性门槛,给女性平等竞争就业岗位造成了很多障碍。为了促进育儿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解决长期以来女性困境,助力女性平衡好家庭与职场双重角色,在广东、山东、河北、黑龙江等地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妈妈岗”属于企业对于用工模式的新探索,对于缓解女性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留工难、企业职工育儿难等提出了新的解决路径。那么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更好的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权益,实现双赢,笔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如下思考。 一、“妈妈岗”的概念&政策 目前,国内推行设立“妈妈岗”的省市,对于该岗位的定义各有不同,其中2023年8月17日,广东省《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中定义为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设置为“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支持用人单位对负有照护儿童、失...
  • 2024-11-21
    引言:新公司法第89条第三款新增规定了:“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在私募股权融资实务中,标的公司股权回购退出是一种普遍的退出安排。当目标公司触发事先约定的回购条件时,投资人有权要求目标公司按照一定回购价格购买投资人在目标公司的股权,以实现项目端的退出。     一 标的公司回购股权的主要方式   标的公司回购股权主要有减资回购和分红结转两种方式。减资回购指公司通过减资完成对特定投资人股权的回购。分红结转则是在公司具有充足利润的情况下,使用分红款支付回购款后,投资人再以名义价格将股权转让给公司或指定主体。 实践中触发回购条款通常情况为目标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经营利润或难以支付庞大的股权回购价款,因此标的公司回购股权的主要方式为减资回购,这亦是实践操作中存在较多争议,因此本文将主要结合减资回购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投资人权利救济问题展开分析。   二  股权回购减资程序的类型及流程   ...
  • 2024-11-14
    仲裁协议是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合意,亦是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的基础和前提。普遍认为,仲裁协议的效力仅及于签署各方,仲裁协议不能约束非签署方。然而,随着经济活动趋多和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为了更广泛地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有观点提出,在特定情况下,仲裁协议可以超越书面形式的限制,不仅约束签署方还能将效力扩张至某些特定的非签署方,即仲裁协议效力扩张。但同时仲裁协议在某些情形下对非签署方产生效力,势必会和合同的相对性产生冲突。   本文将基于现行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区分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当事人合并、分立或死亡情形下的仲裁协效力认定   二、债权债务转让情形下的仲裁协效力认定   三、委托代理情形下的仲裁协议效力认定 (一)有权代理情形 (二)无权代理情形 (三)构成表见代理的,仲裁协议是否约束被代理人、第三人存在争议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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